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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九级伤残赔多少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项目一般有:

    1医疗费:按票据

    2后续治疗费:按鉴定意见

    3营养费:按鉴定意见

    4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50天

    5误工费:鉴定误工时间*工资标准

    6护理费:护理人数*护理时间*护理标准(一般120-170元/天)

    7残疾赔偿金:城镇/农村标准(2013汕头为20023.54/10542.84)*20年*20%(注意60岁以下的增加1岁减1年,75岁的算5年)

    8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未满18岁和超过60岁的被扶养人可以主张,计算略复杂。

    9残疾器具费:根据鉴定结论计算,包过假肢、假牙、拐杖等

    10康复费:根据鉴定

    11交通费:按照票据或法院酌定

    12精神抚慰金:10000元。

    以上费用计算为总损失,根据事故情况扣除交强险限额12万,其中1-4为医疗限额1万元,5-12项为死亡伤残限额,超过部分按责任分摊。

     

    如某伤者九级伤残

    一、医疗费:8200元

    二、营养费:1800元

    三、护理费:9000元, 60天1人护理,150元/天×60天

    四、误工费:38891.41元,计算至评残前一日共329天,43147÷365×329天

    五、交通费:3000元 

    六、残疾赔偿金:80094.16元,九级伤残一处,20023.54×20×20%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53956.53元,

    女儿15岁,扶养3年,共同扶养人2人,17985.51×3÷2×20%=5395.65元。

    儿子3岁,扶养15年,共同扶养人2人,17985.51×15÷2×20%=26978.27元。

    父亲68岁抚养12年,共同扶养人3人,17985.51×12÷3×20%=14388.41元

    母亲65岁抚养15年,共同扶养人3人,17985.51×15÷3×20%=17985.51元

    4人抚养费合计64747.84元,超过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53956.53元(17985.51×15×20%),按53956.53元计算

    八、康复费:1800元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以上9项共计人民币206741.34元,医疗限额合计10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96741.34元,交强险计120000元,剩余86741.34元扣除被告垫付8200元为78541.34元在三者险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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