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日报》吕氏新政与纠冤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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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5-06-08 报纸:汕头日报 |
易伟 孙皓晖的《大秦帝国》第四部第九章记载了吕不韦出任秦国丞相(相当于现在的总理)后,开始了一系列的新政。新政第一步就是纠法。纠法有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校准秦国法令文本,二是依法制裁玩忽职守的法官法吏,三是整肃法官法吏,重建上下统属有效的法官法吏制度。第二步就是纠冤赦犯,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平反冤假错案。这里有一段吕不韦与秦国廷尉(相当于现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对话。 廷尉说:我是办案的,你现在让我去纠冤赦犯,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刮吗?纠冤赦犯这不是背离了秦国的法统吗? 吕不韦说: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秦国法律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冤讼者有贵有贱。这个比例大概王族三成,官吏三成,老百姓四成。这种情况下,我们纠冤赦犯阻力在哪里呢?别看大家议论纷纷,但是却没有出来反对,为什么呢?人心所向,大家都在盼着平冤赦犯呢! 随着秦国开始纠冤赦犯,一宗宗冤狱不断纠平,一个个冤犯陆续还乡,一桩桩积案疑案迭次解决。吕氏新政也为秦国日后的统一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八大后,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我国也开始了一系列的司法改革。 从纠法上说,第一对应的有国务院开始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汇编(1949-2013)》,以前虽然有过小范围的清理工作,但是都没有此次力度之大,跨度之广。这可以说是司法改革的前提,不仅是有法可依,而且要做到法律法规不打架,废止不符合当前国情的规章和司法解释。第二对应的是全国范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腐活动,中央巡视组所到之处打老虎拍苍蝇,处理了大批贪腐官员,特别是加大了公检法系统反腐力度。第三对应的是法院检察院的人事制度改革,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引进法官助理制度,拓宽从律师、法学专家选聘法官、检察官的渠道。 可以说第一步纠法工作已经在稳步推进。那么第二步的纠冤赦犯是否到了时候呢?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近期对是否有可能特赦腐败官员的提问,表态称“还不到时候”。尽管赦犯可能还不到时候,但纠冤已经启动,从2013年的张高平叔侄案(2004年因强奸杀人被判死缓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到2014年的念斌投毒案(2006年起4次被判死刑)、呼格吉勒图强奸案(1996年被执行死刑),老百姓对平反冤假错案的关注度可以说远远超过了纠法的热度,人们在热议过后,发出感叹,正义终将来临,虽然晚了些。 平反冤假错案在目前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平反冤假错案是对历史的负责。第二、平反冤假错案有助于提高司法权威。一个冤案不仅冤枉了一个好人,还放纵了一个坏人,更损害了这些人周围的亲戚朋友对法律的信仰。第三、平反冤假错案有助于提高司法人员办案水平。只有不断平反冤假错案,才能让当前的办案者时刻担心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尽职办案,专心办案。 我们也要看到平反冤假错案的阻力重重。眼下有不少像秦国老廷尉一样的人,担心平反冤假错案会损害司法权威,有悖依法治国。也有人认为要保持稳定,只翻大冤案,小冤案就放过了,错大错小都一律翻案,会形成“翻案风”。更有一些冤案制造者害怕平反冤假错案会给自己的前途带来影响,因此制造重重阻力来防止翻案。 尽管阻力重重,但也要继续平反冤假错案,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摆正心态。平反冤假错案不可怕,有错必纠,哪怕形成翻案风,正如吕不韦所说这是民心所向,冤假错案不光是有一些穷苦老百姓,也有以前的当官执法者,甚至是公检法的人员,他们中间也有一些是冤假错案,也在等着平反。第二是做到有冤必究,无论时间长短,无论案件领域。第三是加大追责力度。目前一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员不仅没有追究,还要升职,影响极坏。第四是加强律师辩护力度、重视律师辩护意见。第五是加强主动审查力度。目前冤假错案的平反主要还是“亡者归来”、“真凶落网”、媒体炒作等形式,公检法主动发现的冤假错案还比较少。 读史使人明智,吕氏新政中的司法改革方案带给秦国的是一统天下,希望当下的司法改革能给带给我们一个中国法治梦。 (作者单位: 广东合桓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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